
◆HG/T20509-2014 儀表供電設計規范
5.3.5 重要的化工裝置,測量和控制儀表的供電宜采用雙路的UPS供電。
條文說明:5.3.5 宜采用單機UPS分列運行方式,不宜采用并列UPS運行方式。單臺UPS帶全負荷時,其負荷率應在50%~60% 。
◆中國石化生[2011]157號關于印發《中國石化生產裝置過程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技術管理規定》的通知
3 儀表電源的技術管理內容及要求
3.4 UPS的選擇
3.4.2 應采用單機分列運行方式,不采用并列運行方式。
◆HG/T22820-2024 化工安全儀表系統工程設計規范
4 設計原則
4.0.13 安全儀表系統的交流供電應采用UPS供電。
條文說明:4.0.13 對于故障安全型安全儀表系統,UPS用于保證可用性。
12 供電、接地、防雷與配線
12.0.1 安全儀表系統供電設計應符合《儀表供電設計規范》HG/T20509 。安全儀表系統的交流供電宜采用兩路獨立的UPS電源供電。
條文說明:
①12.0.1 兩路獨立的UPS電源供電,供電可靠性高,以保證安全儀表系統的可用性或/和安全性,可根據安全與經濟評估確定其必要性。兩路獨立的UPS電源宜采用兩套獨立的UPS裝置。
②兩路供電從UPS到安全儀表系統直流電源、裝置保持相互獨立。
③安全儀表系統的機柜風扇、照明等浦助設施的供電宜采用非UPS電源,以減少其故障、維修可能造成對UPS供電系統的不利影響。
④安全儀表系統可與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共用UPS裝置,除非經評估不滿足工藝裝置對安全性或可用性的要求。
◆GB/T50770-2013 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(局部修訂,工信部網站公示版)
5.0.16 安全儀表系統的交流供電宜采用雙路不間斷電源的供電方式,兩個供電回路相互獨立。
作者:范詠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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